各校外函授教学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福建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规范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根据《福建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决定在2019年5月-6月对我校所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函授教学点开展年度教学工作检查,现就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管理”为核心,以“督查落实”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文件精神,通过自我检查和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全面了解教学点的教学管理运行情况,认真查找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教学管理经验,推动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函授教学点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促进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检查方式、检查对象
本次教学工作检查采取自我检查和学校现场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检查对象为福建商学院福州市仓山区恒昌职业培训学校函授站、福建商学院平潭信亿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函授站以及福建商学院泉州市丰泽区博海教育培训中心函授站。
三、检查内容
1、办学条件。检查是否有固定的,并能满足实际教学需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学场地。
2、教学管理人员。检查是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教学运行安排和管理及教学档案管理等。
3、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是否建立各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面授、辅导、考勤、考试等。
4、面授情况。检查是否按要求聘请合格的面授教师,并建立所聘请教师档案,包括教师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检查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计划一致,教师上课是否有教案、是否有布置及批改作业;检查学生到课率、课程考试等情况,包括学生上课考勤签到表、学生考试签到表等。
5、教学管理情况。检查是否按教学计划采购合适的正规教材,近三年教材使用情况表、教材发放表等;检查是否有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开课计划表、面授课表、聘任教师登记表、教师教学评价表等;检查是否有学生成绩管理文档,包括学生个人成绩表、学期成绩总表等。
四、有关安排
1、自查阶段。2019年4月20日--5月15日为各函授教学点自查阶段。各函授教学点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填报《福建商学院校外函授教学点教学情况自查表》(附件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于5月15日前将教学自查表上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6月15日。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时间后通知各教学点。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教学点汇报,对照教学情况检查现场查阅有关支撑材料、实地考查办学基础设施等。
3、检查结果的确定。本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综合测评分共计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校将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教学点限期整改,若整改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采取调整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合作办学协议。
五、有关要求
各函授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存在问题,做到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以查促改。学校将根据自查报告、现场检查、实地考察等情况,对各教学点教学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福建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