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清理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各有关人员:
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生学籍数据完整规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办法》(闽商院文〔2019〕6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原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6级以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到学校报到注册、长期不参加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且成绩未达到毕结业标准的学生学籍数据清理工作(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5月9日—5月23日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1—87321551。
附件:拟清理学籍信息名单.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