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点、各有关人员:
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生学籍数据完整规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办法》(闽商院文〔2019〕6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7级、2018级、2019级因逾期未到校注册,未办理任何延修、退学等手续,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学籍数据清理工作(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16日—10月30日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1—87321551。
附件:拟清理学籍信息名单.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