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闽商院文〔2023〕27号 )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应届本科生毕业两年内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分别为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及专业课一门),成绩均合格,方可授予学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考试课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外国语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1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学士学位 | 大学英语 | 管理学 | 高级财务管理 |
注:考试课程教材版本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报考方式
(一)报考对象
2024届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方式
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1.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贴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另交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制证书(照片背面写姓名、专业、身份证号)。
5.材料由教学点收齐后邮寄我院,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福建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黄老师收,0591-87321551。
6.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5日。
三、考核时间、考核地点
(一)学位课程考试时间:
2024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考核专业基础课;
2024年10月26日下午2:30—4:30考核专业课;
2024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考核外国语。
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考生。
(二)考核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
四、学士学位证书预计领取时间:2025年4月份。
附件:1.学位课程考试教材版本
2.福建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