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五抓五重”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六项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现根据省教育纪工委《福建省公办高校纪委履行“五抓五重”监督责任清单(试行)》(闽教纪工委〔2018〕2号),制订我校纪委落实“五抓五重”监督责任清单。
一、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着力维护教育政治生态
(一)切实把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放在首位。重点检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情况,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防止和反对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二)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列入监督重点,督促学校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课堂讲坛、对外合作办学、学术交流、教材选用、校园网络和广播宣传等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检查,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在学校渗透传播,确保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督查、促整改;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发现“四风”问题优先查处、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深化拓展“1+X”督查机制,深入查纠“四风”,切实转作风,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坚决整治校风校纪、师德师风、学术学风等突出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办公室、纪委办、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四)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把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监督范围,建立健全事前报备及可行性论证监督、事中决策监督、事后抽查监督等机制,探索项目资金电子在线监管,为全程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严把干部提任廉政意见回复关,不仅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还要严把形象关,做到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形象上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票否决”,防止“带病提拔”;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促进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发展规划处、财务处、信息技术中心、监察审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五)探索高校内部巡察监督。协助校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对学校所管理的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基建后勤和招标采购项目、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含出租出借)、困难学生资助和科研项目资金等师生关注领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形成有力震慑。
(责任单位:纪委办)
(六)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咬耳扯袖、防偏纠错的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信访反映和督查、审计、巡察等多种渠道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用好谈心谈话、约谈、函询、诫勉等手段,及时予以提醒纠正,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摸清“树木”与“森林”状况,定期分析苗头性问题和政治生态,重要事项及时向校党委、上级纪委报告。
(责任单位:纪委办)
二、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形成持续的强力震慑
(七)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协助校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注重加强自办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师生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违纪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清除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等权钱交易、顶风违纪的问题;严肃查处课堂讲坛、对外合作办学和学术交流过程中,不讲政治、不守纪律的行为,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科研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纪委办)
(八)坚决整治损害师生利益“微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扶贫领域,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入学招生、社保福利等涉及师生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学校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师生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对困难学生资助等扶贫资金“奶酪”动贪念、伸黑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牵头单位:纪委办、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九)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认真受理处置党员群众信访举报,注重从谈话函询回函中发现问题线索,主动采取监督检查、内部巡察及委托审计等方式,多渠道查找并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加强本级受理(发现)、其他部门移交、上级转办交办等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使问题线索台帐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处置及时规范;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问题线索集中分析、排查,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不断提高初核成案率,提升自办案件质量。对问题线索清楚、可查性较强但本校又无法立案或没有力量审查的,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牵头单位:纪委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十)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始终把执纪审查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问题无小事的意识;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谈话室设在一楼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落实安全情况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执纪审查安全万无一失。
(责任单位:纪委办)
三、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十一)协助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及主体责任重要事项全程纪实制度;加强对校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情况的同级监督,发现重要问题按规定及时向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报告;督促校党委及时研究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开展述责述廉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十二)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协助校党委多措并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二级院延伸,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牵头单位:纪委办;责任单位: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十三)强化追责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抓下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整治懒教、怠教、不作为、慢作为不力,解决师生群众上访诉求问题不力、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现严重违纪问题的,既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纪委办)
(十四)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重侵害师生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既要倒查领导责任,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抓好案后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纪委办)
四、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扎紧防治腐败的笼子
(十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党务、校务公开和权力运行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监督;针对高校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等“三评”事项的关键环节,针对学校政策制定权、人事审批权、干部任免权、招标采购权、资金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完善制度规范,抓好制度落实。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规划处、纪委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十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学校职能部门定期排查、梳理“三重一大”、校企合作、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含出租出借)、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因私出国(境)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牵头单位:纪委办;责任部门: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十七)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经常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警示教育;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建微课、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的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指导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弘扬优秀家风家规和良好校风学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
五、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
(十八)加强理论武装,做到政治过硬。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放在首位,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学出一份忠诚,思出一份干净,践出一份担当,悟出一份使命,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责任单位:纪委办)
(十九)着力提升能力,做到本领高强。配合校党委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深化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加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发挥兼职纪检干部作用,采取跟班学习、跟岗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传帮带”制度,加大对新调入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指导力度,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做法,多渠道增强履职能力,真正做纪检监察系统的行家里手。
(责任单位:纪委办)
(二十)完善内控机制,做到执纪严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理和处分流程,落实报告、报批规定;严格内控制度,健全相互“补台”、相互监督的AB岗机制,“双人办案”“双人审理”机制,完善信访处置、线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审理集体研究制度,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机制,防止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责任单位:纪委办)
(二十一)强化干部监督,做到严管厚爱。校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落实家访、外出请假、“打听案情”登记报告等规定,有效管控廉洁风险;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定期开展内部谈话谈心提醒,纪委书记或副书记每年与纪检监察干部谈心提醒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履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进步,遇到困难及时帮助解决,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建设过硬的党内纪律部队。
(责任单位:纪委办)